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治理局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资格企业“亮证亮照”专项整治工作,对省内1005家已获得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确认以电子商务平台身份发展经营活动的公司共433家,发现未依法亮照亮证经营公司378家,亮照亮证率为12.7%。目前全省各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未依法亮照亮证经营的378家公司下发《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期限更正。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划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该当在其首页显著地位,持续公示交易牌照信息、与其经交易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遵循本法第十条划定的不必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景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记者从省市场监督治理局相识到,凭据对网络新业态监管秉持包涵审慎的监管准则,目前省市场监管部门对之前传递初犯的电商企业暂不作出行政处罚,并委托广东省网商协会对上述家电商企业再作一次亮证亮照情况监测,如发此刻规按功夫内仍未整改的,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遵循《电子商务法》的有关划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另表,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涉嫌不平正体式条款,广东省市监局合同监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线上买卖类10条涉嫌不平正体式条款点评定见》(以下简称“《点评定见》”)进行评审,从近500条条款中遴选出32条均属于线上买卖合同的涉嫌不平正体式条款,拥有肯定的代表性。
省市场监督治理局暗示,将持续核查企业对表颁布的合同文本是否存在涉嫌不平正体式条款,如发现有关情景,将传递属地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